关于调整《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工作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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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才安居试点工程
深建通〔2014〕1号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人才安居住房补贴工作须纳入市监察系统。为更好地服务人才,自2014年3月25日起,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由集中受理集中发放,优化为日常受理集中发放。原《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工作指南》中的有关内容已作如下调整,调整后的工作指南见附件。
一、受理时限。15日,自网上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至完成审理;
二、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试点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等情况。期间,不提交个人首次申报材料。
附件: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工作指南(2014年3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24日
电话:23913773(咨询) 83501492(投诉)
附件: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工作指南(2014年3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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