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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软件企业年审进行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软件企业:
根据工信部软件司在3月29日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座谈会”上所作出的工作布署和要求,针对我市2013年的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做以下紧急通知。
一、因新办法的实施,今年的年审工作有所调整,软件企业需要通过年审或改为重新认定的方式延续软件企业资质并换发新证。
二、如何判定企业应年审或重新认定
1、年审
(1)范围: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①2000年7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
②2011年1月1日前认定为软件企业;
③仍在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软件企业。
(2)判定是否还在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方法(三条满足一条即可):
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②企业成立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提供从成立年度以来每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③2008年—2010年期间注册成立的企业。
已经按国家高新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在上述范围内。
(3)标准:依旧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进行年审。
(4)方式:年审的企业继续在工贸运行系统的年审模块中填写年审数据并备齐书面材料提交到协会。年审通过的企业将换发新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正、副本,认定号不变。
2、重新认定
(1)范围:除上述按旧标准年审以外的其它企业。
(2)标准:按照新出台的《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的相关条件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通过后将换发新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正、副本。
(3)方式:重新认定目前没有电子申报系统,请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及申报书的电子文档。
(4)其它:重新认定的企业今年不需年审;也无需安排企业现场考察。
三、时间要求
2012年有盈利需要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免的需在4月20日前完成年审或重新认定。
2012年不享受优惠政策的可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审或重新认定。
四、年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在工贸运行系统中下载填写《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申报承诺书》一份(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2、在工贸运行系统中填写并打印《软件企业年审信息表》一份。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企业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一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6、企业上一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企业可登录社保局网站直接打印2012年五险合一台帐,并加盖企业公章)。
7、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一个产品登记证书即可)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8、(1)办理了减免备案的需提供在税务局办理的《减免税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还未办理减免备案手续一直处于亏损的需提供自成立年度以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复印件。
五、重新认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档;(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后打印、拷贝电子档)
2、《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点击下载《软件企业认定承诺书》)
5、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点击下载《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格式)
6、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点击下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8、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直接登录社保局网站打印五险合一台帐并加盖公章。如有特殊情况需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9、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0、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11、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
注:申请书封面注明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请书纸质版须加盖骑缝章。
六、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107室。
2、网上填报技术支持电话:26712272
3、年审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颖 李红蓉 赵旻 肖庆新 肖妮 王蕾 叶虹 刘景昌 刘波
电话: 83758300 83564300 83461413 83544163 83798357 83758301 83544350 83673424 83178723
传真:83673164 83554162 83661275
由于新的《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几部委协商下多次修订,工信部未能就年审工作安排提前给出明确指示,对几次年审工作的调整给各企业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也请各企业理解并按要求完成年审和重新认定的工作。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 1. 《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申报承诺书》
2.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3.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年27号文)
4. 推荐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部分机构)
提交纸质材料时,请交纳年审费800元/家(重新认定的也按年审费的标准收取800元/家);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请同时交纳2013年度会费。会费标准:普通会员:1000元/年;高级会员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25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500元/年;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