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_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您好,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网!

会员注册|会员登录|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德永微博 加入收藏

申报通知

联系我们

电话:0755-22218890

   13316880720

手机:13922832592

   13602501569

     13316848502

Q  Q:3004792778

微信:13922832592 

QQ群:184784925(高新) 126237800(资助)

邮箱:delikcpa04@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一路106号油松商务大厦附楼三层

南山:科技园科苑中路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1楼

其它

您的位置:首页> 申报通知>其它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6 浏览次数:2086 关键词: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企业申请|高新企业申报|高新企业审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引导示范作用,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广东省科技厅开展201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附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规定的领域范围。

2.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3.产品的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201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将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部分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网址为 http://pro.gdstc.gov.cn )进行。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2012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业务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内登陆进行注册与网络填报。《申请表》的网络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并网络提交市科技创新委审核。

2.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合格后,申报人打印正式PDF版本的《申请表》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申请表及附件需成套装订)一式3份报市科技创新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四、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17:30时,到达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三年。

六、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广东省科技厅:黄海滨,电话:020-83163873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刘颖,电话:82107373

受理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4048

 

附件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2012年版)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