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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从2017年2月15日起,启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范围
全区2014年至2016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及《通知》有关要求,提出更名申请。
2014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后如需参加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若发生名称变更的,必须先完成更名审批备案程序再申请重新认定,已完成更名审批程序的,可直接申请重新认定。
二、更名材料
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
2.工商部门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复印件;
4.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证明材料;
5.其它附件。
三、更名程序
1.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的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企业下载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工业科技处)。
3.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审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按程序对更名材料进行审查,判断企业更名类型。对于简单更名的企业,由认定机构确认后公示;对于复杂更名的企业,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审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
4.经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企业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式2份(胶装)及电子版(电子版包括所有附件)报送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工业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芳 李光耀 (0951)5032564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国电大厦1601室
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代章)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