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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2177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_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

一、行政服务内容

(一)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名称变更,以下称“简单更名”;(如变更名称、股本和股东结构、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

(二)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的名称变更,以下称“复杂更名”。(如变更经营范围等)

复杂变更需重新申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行政服务对象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三、行政服务设定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四、申请方式及材料

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高企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系统将于2013年4月1日开通)。

需提供的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系统中填写);

2、简单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新证原件);

3、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企业拥有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变更权利人后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变更)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当年申报市高的企业除外)。

五、纸质材料编制要求

(一)除原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单独提交外,申报企业须将申请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骑缝章,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同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二)变更的材料用红色封皮。

(三)装订顺序: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总目录;

3、其他材料按“四、申请方式及材料”中列出的顺序装订。

六、申请时间

2013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分两批申请,申报时间如下(网上填报时间和窗口收件时间一致):

第一批: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3日(十个工作日)。

第二批:2013年8月1日-2012年8月14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机关及地点

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受理地点: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东厅13、14窗口。

八、提供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确认文件;有效期限:三年(与更名前有效期一致)。

十、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82107569;高新技术产业化处:82002496,82002193。

重要提示

从2013年起,所有申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单位,需先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中注册,及时更新系统中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基本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系统会在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时自动调用这些数据。未注册和未及时更新企业基本数据的申请将被拒收,因此造成申报单位申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业务不成功,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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