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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以下称《办法》)及《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0]231号)要求,现将有关火炬计划重点高企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申报时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同时满足《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材料
企业须提供《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国家科技奖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承担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企业满足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企业先行使用Word填写电子版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二)在网上程序开通后,登录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http://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软件并进行网上填报。
(三)请在10月22日前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报我委高新产业处。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63,联系电话:82107983,82107373。
特此通知。
附件:
3、 《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