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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受理2014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市开始受理今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类型
(一)简单变更:仅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二)复杂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简单变更或复杂变更)的企业务必在6月16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发生变更的企业须在变更发生15日内向我市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提出变更申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企业必须完成变更程序并获得批复后才能进行申报。
二、提交资料说明
(一)发生变更的企业请登录“高企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注册信息修改”——“名称变更申请”中进行填写并提交。于6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我委综合计划处(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名称变更申报纸质材料请参照《深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流程规范》。
另外,请今年参加复审或重新认定但未向我委及时提交名称变更纸质资料的企业谨遵以上受理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变更事宜。
(二)发证日期为2011年2月的企业如发生名称变更,请登录“高企工作网”,在“核心信息”进行企业名称的修改并提交。另须将核心信息变更申请(加盖公章)于6月16日前传真至83671211。逾期不再受理上述企业变更事宜。待系统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直接进行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如需密码找回,具体操作办法可参考“关于申报认定201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或“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三)重要提示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受理为今年最后一批,请有关企业必须谨遵以上受理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更名事宜。
联系电话:82107373、82002264、82002149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