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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开展2013年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2328 关键词: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现将我省2013年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求

1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网络常见问题解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2原则要求申报企业自己编写材料,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复审和新认定的要求完全一致。

3在公布的2013年合格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和委托事务所做专项审计,并严格签订合同。(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高企认定专栏查询)。

4请特别注意,经网上申报合格后,再交纸质材料,并尽量提前。

二、  时间安排

12013年7月28日到期的高企复审

4月 22日—5月24日   受理网上申请,收纸质材料;

5月27日—7月16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报公示、报备案。

 2、2013年12月27日到期的高企复审

8月 1日—9月6日     受理网上申请,收纸质材料;

9月9日—10月25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报公示、报备案。

3、2013年高企新认定(2013年只认定一批)

     9月2日—10月11日   受理网上申请,收纸质材料;

10月14日—11月25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报公示、报备案。

4、高企更名(2013年办理两批)

   第一批:

4月 22日—5月24日   受理网上申请,收材料;

5月27日—7月16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报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9月2日—10月11日     受理网上申请,收材料;

10月14日—11月25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报公示、报备案。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要求

   严格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省政府政务中心两份。一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简装,清晰可辨,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四、培训

   为方便企业编写申报材料,省高企办编写了详细的培训PPT供企业参考(在省科技厅网站高企认定专栏下载),请申报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编写申报材料。

五、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科技、财务、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六、交申报材料地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草市街2号

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电话:(028)86953563

特此通知,网上公示,不另行文,请相互转告。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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