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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申请材料
(一)企业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
(六)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首先需到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行政区域选择深圳市(注册登记信息务必与申请书中保持一致),注册登记成功后,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到上步中路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3室(联系电话:83671377、83671210)办理注册用户激活手续。
受理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25日--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5月21日--6月8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6月19日--7月17日
第三批(仅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网上受理时间: 8月25日--9月25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17日--9月28日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联 系 电话: 88127373、88102193,88100075。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8-2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