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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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2017年大连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请认定企业(含新申请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今年到期企业)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1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3日。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xxtg/201602/30ad62f5a4e044bcad68e13223bc48d0.shtml)、《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ztwj/201606/5dbaee069e5c4cfb935c3f67cb76838f.shtml)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3、填报网上材料。企业注册信息被认定管理机构审验激活后,按系统要求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上传附件材料(必须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培训(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zspx/zxpx.shtml)。
4、书面材料。网上材料填报完毕后,应在线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连同其余证明材料封装成册(具体组织见四),须保证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四、书面材料组织
申报材料严格按如下顺序装订并逐页编制页码,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胶装装订,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盖骑缝章覆盖所有材料。
具体材料组织及装订顺序如下。
1、总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依法成立的证件。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近三年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或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技术水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缴费收据(能证明当前专利有效的年费收据或发票等)。证明材料依上述顺序按每项知识产权分类整理,并按每项知识产权制作目录。
5、企业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证明材料。
6、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包括企业立项项目和各级政府支持的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7、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附件1),同时根据转化方式的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提供:科技成果证明(知识产权、技术许可协议、技术交易合同等)、成果转化测试报告、形成的产品或服务证明(如产品证书、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等、实物照片等)等。证明材料按附件1中每项转化分类整理。
8、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每一项制度文件需有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内容和考核指标内容有关联。证明材料按照四项指标顺序分类整理。
9、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按每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分类整理,并按每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制作目录。
10、企业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提供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附件2),企业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留存备查。
11、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经具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12、中介机构合规证明文件。包括中介机构合规申明(附件3)、执业证书、工商执照、无不良记录网上查询文件、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名单、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证书、2017年1月至3月社保缴费名单(无社保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
1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主表和附表,须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
15、其它材料。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材料报送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一份,报送二份(含一份正本)至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的科技管理部门, 申请认定企业在3月1日前将附件4发至邮箱liuu_ppeng2006@126.com。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填写受理通知单(附件5)、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区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正本)、附件5和附件6统一报送至大连市科技局审批办,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信息(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xinchu39989885@163.com。
六、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更名系统网站):http://www.innocom.gov.cn/
大连科技信息网(大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通知发布):http://www.dlinfo.gov.cn/
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认定管理工作相关信息):http://news.dppc.com.cn/hitech/index.jhtml
科技局审批办地址:大连市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楼F区科技局窗口
科技局审批办窗口受理电话: 65851150、65850212
科技局高新处业务咨询电话: 39989887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区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山区 | 马 超 | 82565733 |
西岗区 | 吕业涛 | 83676165 |
沙河口区 | 吴 妍 | 84368647 |
甘井子区 | 李楠楠 | 86319202 |
旅顺口区 | 鲁 翎 | 86395551 |
普兰店区 | 李晓宇 | 83112193 |
瓦房店市 | 马立峰 | 66521055 |
庄河市 | 李成贵 | 89706396 |
长海县 | 牟 琳 | 39370171 |
金普新区 | 王经光 | 87631692 |
保税区 | 权 威 | 87318017 |
高新园区 | 于 雪 | 84793214 |
长兴岛 | 盛万功 | 85280003 |
花园口 | 刘喜悦 | 89169029 |
特此通知。
附件:
6、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填报)
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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