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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2015年高企重新认定、复审企业报送电子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请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完成电子材料报送工作,报送规程详见附件,逾期后果自负。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2015年高企认定(含重新认定、复审)电子材料报送规程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子材料报送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为上传到高企网的内容和发送指定邮箱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上报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附件
(一)上传内容:
将原件彩色扫描成图片格式,(推荐JPEG格式)。具体内容包括:
1.证照
1-1营业执照(副本);
1-2税务登记证(副本);
1-3人员情况说明。
注:人员情况说明内容需涵盖:2014年职工总人数、学历结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情况。说明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不需具体名单。
2.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独占许可协议(含知识产权证书及备案证明)及其它知识产权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等。
3.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注:只传表格。
4.专项审计报告
4-1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2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注:只传正文及附表部分。
(二)上传步骤:
1.建立一个以企业名称命名的总文件夹,文件夹内再建立四个子文件夹,分别存放上述内容。
2.将总文件夹缩成.RAR为后缀的文件(不超过5M)后上传。
3.选择认定机构并提交,并确认提交成功。
二、上报至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内容包括:
1、申请书(PDF格式);
2、上报至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的附件;
3、成果转化说明(WORD文档);
4、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情况说明(WORD文档)。
请将上述材料放置于一个企业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07418329@QQ.COM。
联系人:张永洪 张耀波
联系电话:0431-82752872 8275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