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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深圳市201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2112 关键词:

关于领取深圳市201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2012-2-29

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我市2011年第一批共有403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数据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登录数据上报系统(http://tech.szsitic.gov.cn/),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及每年各月数据,并在今后每月7日前填报相应数据。企业填报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科技项目申报审核的重要参考,详情可查看相关通知,网址如下: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910.shtml。
    二、提交文件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领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受理回执原件,受理回执原件丢失的,需提供盖公司公章的证明;
    (三)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五)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领证地点
      市民中心B区东大厅11—12号窗。
    四、领证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201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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