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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浏览次数:953 关键词:

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4〕4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的通知》(工电子函〔2014〕137号)要求,现开始组织我市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及年审申报材料
        请对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年审条件的,请自行下载填写《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表》(附件2),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认定及年审申报时间
        请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xumy@szsia.com以作预审核(联系人:徐小姐,电话:86169109)。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应于2014年5月19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认定、年审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表》,及附件3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报送至我委电子信息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3118室)。
        我委受理企业认定、年审申报材料后,将按工信部要求开展相关初审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工信部,由工信部组织开展后续认定和年审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2013年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通过2013年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及时申报本次年审,否则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将自动失效。
        (二)企业如出现名称等事项的变更,申报年审时需将市场监管部门相应的变更核准通知书、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方能进行年审和变更。
        特此通知。

        附件:1.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
        2.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表
        3. 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1-3下载

        (联系人:周后宏,电话:82107421)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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