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络附件资料上传要求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次数:2805
关键词:
二、网络附件资料上传要求
一、网络上传空间为5M,企业应按照要求将原件扫描为图片格式上传,或将图片整理为word或pdf文件上传;
二、要求上传文件清单: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参考格式附后);
3.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可以不扫描出具报告事务所资质资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需有企业和事务所的签章);
5.科研项目立项清单;
6.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7.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网-首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