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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发布时间:2014-04-13 浏览次数:1725 关键词:

问: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答:1.正确界定研发活动

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前提是对研发活动进行界定。《工作指引》中指出,研发活动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对研发活动是否具备“创造性运用”或“实质性改进”的具体判断标准有(1)行业标准判断法;(2)专家判断法;(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

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可以以目标或结果判定法作为辅助。这一方法要求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因此,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得以应用的基础是企业必须具备科学合理的研发项目管理能力。

对于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包括: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采用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活动。

2.正确确定研究开发项目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归集和分配的,《工作指引》中指出: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并不单指在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而是企业内部为研究核心技术而进行的技术开发项目,企业内部自行立项的项目。

3.明确研发费用的范围

《工作指引》中对研发费用的范围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包括(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8)其他费用等,同时规定,在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4.合理分配间接费用

《工作指引》指出: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实质上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对研究开发活动中多个项目产生的共同性费用、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共同性费用如何分配的问题。

《工作指引》中没有规定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企业应该根据研究开发活动的特点,以及它们使用企业设施与管理资源的程度,选择适当的方法将间接费用按一定的标准分配到研发项目中,使得各项目分配间接费用的份额与其受益大小成正比。

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包括传统分配法和作业成本法,传统分配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顺序分配法或阶梯分配法、双重分配法或交互分配法以及联立方程法或数学分配法。作业成本法指以作业为间接成本的归集对象,通过资源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作业上, 再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作业成本到最终成本对象上去的间接成本分配方法。由于作业成本法有助于研发费用的管理与控制,我们希望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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