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网!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德永微博 加入收藏
电话:0755-22218890
13316880720
手机:13922832592
13602501569
13316848502
Q Q:3004792778
微信:13922832592
QQ群:184784925(高新) 126237800(资助)
邮箱:delikcpa04@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一路106号油松商务大厦附楼三层
南山:科技园科苑中路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1楼
您的位置:首页> 问题大全与申报技巧>成果转化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可以提供服务合同作为证明。由于我公司是提供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的,在我们的服务合同中,有很多是服务/软件/设备等共同包含在同一个合同中,其中提供的软件大都是我们自己研发的嵌入式软件,但合同中却没有单独列出软件的名称和金额,而是给出合同总额。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答:原则上可以,但“成果转化数”要具体分析。
上一篇:成果转化证明的材料包括哪些?
下一篇:怎样才算成果转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