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网!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德永微博 加入收藏
电话:0755-22218890
13316880720
手机:13922832592
13602501569
13316848502
Q Q:3004792778
微信:13922832592
QQ群:184784925(高新) 126237800(资助)
邮箱:delikcpa04@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一路106号油松商务大厦附楼三层
南山:科技园科苑中路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1楼
您的位置:首页> 问题大全与申报技巧>其它问题
问:企业提交的材料中,科技人员名单是否按照申请认定时上一年底的人数提供?
答:科技人员名单应按照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定义,并且已计入科技人员总数的人员提供,包括申请认定前一年内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上一篇:企业如何判断中介机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条件?
下一篇: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都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