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模或贡献
发布时间:20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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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点高新企业认定要求|重点高新企业申请要求|重点高新企业申请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制定过国内、或参与制定过国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
(二)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
(三)近三年承担过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等)项目及其成果转化的企业;
(四)拥有核心技术,三年内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数量和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产品数量较多的企业;
(五)近三年经济规模增长快、营利能力强的企业;
(六)近一年对高端人才就业和税收贡献大的企业;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出口额大的企业;
(八)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
(九)具有区域特色和示范作用的企业;
(十)其它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方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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