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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函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2018年申报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函告你委:
一、经审核,现有92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2018年在深圳市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的条件,1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2018年在深圳市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军工/涉密企业)专项审计的条件,名单详见附件。
二、请你委根据上述意见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有关工作,并将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专此致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工作中介机构名单
17、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电话:13922832592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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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第二批中介机构的函
日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工作第二批中介机构名单
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深圳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电话:13922832592
6 深圳税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 深圳华众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深圳方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深圳华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 深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 深圳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13 深圳捷信会计师事务所
14 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5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6 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7 深圳正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8 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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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第一批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函
(2016-2017)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2016年申报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函告你委:
第一批53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在深圳市从事普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条件(名单详见附件),请你委根据上述意见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有关工作,并将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专此致函。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工作第一批中介机构名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29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手机1392283259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工作第一批中介机构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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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函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委对2013年申报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函告你委:
(一)98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在深圳市从事普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条件(名单详见附件)。
(二)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中上市企业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从上述98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规定的条件,且由财政部、证监会正式公布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中军工企业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从上述98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1〕356号)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或有外籍(含港澳台籍)人员为合伙人的事务所暂不得开展军工企业专项审计工作。
请你委根据上述意见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有关工作,并将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专此致函。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函(2014).doc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谢家骏,电话:83928526 高新专项审计业务咨询:13922832592 QQ:285038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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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201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质中介机构的函
2012-10-30 信息来源: 市财政委员会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委认可了87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为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详见附件),现推荐给你委。请你委按规定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此函。
附件: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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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08-201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函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委认可了116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为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详见附件),现推荐给你委。请你委按规定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此函。
附件: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